根据乐山市妇联、市文明办《关于开展乐山市2021年寻找最美家庭活动的通知》文件要求,按照推荐表扬程序,经乐山市妇联党组审议通过,现将拟推荐表扬的2021年乐山市最美家庭21个对象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1年6月17日—23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对拟表扬的对象有不同意见,可以电话、邮件等形式向市妇联组宣部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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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妇女联合会
2021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