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个“国家宪法日”前夕,12月3日下午,第二届乐山市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十大典型案例发布会举行。10个涉及维护妇女婚姻家庭权益、就业权利和儿童安全、监护等方面权益的典型案例集中发布,充分彰显乐山以人民为中心、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依法保障妇女儿童权益的鲜明态度。
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周兴复,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王雁飞,市妇联党组书记、主席韩涛,市公安局专职党委副书记何勇,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黄海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王斌出席会议。市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徐雯主持会议。
据了解,为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乐山市妇联、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总工会联合开展了“第二届乐山市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典型案例”征集评选活动。此次活动共征集案例37件,经专人集中评审,最终评选出十大典型案例。分别是:
①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选送的“张某与朱某某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案”;
②乐山市人民检察院选送的“王某某“隔空猥亵'案”;
③乐山市公安局选送的“黄某某等人拐卖妇女案”;
④乐山市司法局选送的“涂某诉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案”;
⑤市中区人民检察院选送的“校园欺凌引发的正当防卫案”;
⑥五通桥区司法局选送的“李某赡养纠纷案”;
⑦沙湾区法律援助中心选送的“印某母女请求返还最低生活保障金及追索抚养费纠纷案”;
⑧四川升力律师事务所选送的“因伤致残妇女离婚纠纷案”;
⑨沐川县人民检察院选送的“李某某强奸幼案”;
⑩马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选送的“阿罗某某司法救助+社会救助案”。
发布会上,观看了由市检察院拍摄的微电影《阿杰鲁》;宣读了《关于表扬第二届乐山市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十大典型案例的通报》,并对相关推荐单位进行了颁奖。现场,各单位发布人依次对十大案例进行了发布,与会专家作了精彩点评。
发布会还通过市妇联、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总工会官方微信公众号“乐山女性”“乐山中院”“乐山检察”“乐山警方”“乐山普法”“乐山市总工会”等平台进行网络全程直播。截至当天下午4点半,直播观看人数达39.44万人次。
会上,韩涛就如何增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责任感、使命感,如何解决妇女儿童权益的重点难点问题,如何充分发挥“十大”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领和警示教育作用,进一步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提出了具体要求。
韩涛指出:一是提高思想认识,不断增强为民情怀、使命担当。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重要论述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市第八次党代会精神,切实增强为民情怀、使命担当,在源头维权上持续用力,在维权手段上拓展创新,建好市县乡村四级维权服务站点,切实保障妇女儿童权益,做到哪里的妇女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哪里的妇联组织就要站出来说话。要不断巩固完善司法保护网络、社会救助网络,强化各类社会化维权组织建设,鼓励专业人士、社会组织参与进来,形成合力、延伸触角,通过更紧密的联系和更扎实有效的服务,把党的关怀送到妇女儿童身边,为党的事业凝聚人心、智慧和力量。二是注重协作配合,着力解决主要矛盾、突出问题。要重视促进女性公平就业问题,大力宣传促进女性公平就业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营造促进女性公平就业的舆论环境,更要加大个案的维权力度,积极探索依法维权的新途径,把市第八次党代会提出的“企业依法用工、劳动者依法维权,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要求落到实处。要重视婚姻家庭领域维护妇女权益问题,大力宣传婚姻法、反家庭暴力法等法律法规,不断建立完善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完善信访接待、纠纷化解、法律帮助、关爱帮扶于一体的维权服务体系。要积极推进家事审判制度改革,夯实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基础,加大人民陪审员、调解员培育推荐工作,依法维护妇女在婚姻家庭中的合法权益。要重视网络时代背景下妇女儿童权益保护问题,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好市第八次党代会提出的“健全网络综合治理体系,培育积极健康网络文化,营造清朗网络空间”的部署。三是加强成果运用,切实发挥示范效应、警示作用。
各地各部门要运用线上线下各种方式大力宣传典型案例,通过以案说法、以案释法、以案促教,让群众更加深刻直观地领悟到法律的原则和精神,增强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意识和能力。各级妇联和司法机关、相关部门要不断总结典型经验,学习借鉴优秀案例的有效做法,在今后的工作中充分加以运用,维护公平正义、促进法治建设,推动在全社会形成尊重司法、信仰法律、崇尚法治的良好氛围。
参加现场发布会的还有:各县(市、区)妇联主席;市政府妇儿工委成员单位联络员;乐山师范学院、乐山职业技术学院、乐山一职中学生代表以及社区群众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