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妇女联合会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乐山市妇女联合会成立于1985年7月,简称乐山市妇联,为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的地市级地方组织,是中共乐山市委领导下的全市各族各界妇女的群众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其最高权力机构是乐山市妇女代表大会。市妇联内设4个职能部(室)及市政府妇儿工委办,下属事业单位乐山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
(二)机构职能:代表和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促进男女平等,推动妇女发展。
(三)人员概况。市妇联编制9个,其中机关行政9个。实际在编11人;下属事业单位乐山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事业编制3个,实际在编1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1年收入预算总额为 378.11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378.11万元,当年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余0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378.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7.5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46万元,医疗卫生支出6.1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92万元。年末结余财政拨款资金0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2021年年初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78.1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246.33万元,日常公用支出46.51万元,项目经费支出85.27万元。
2021年决算财政拨款收入378.11万元,上年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
2021年财政拨款决算支出378.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7.58万元,完成预算10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46万元,完成预算100%;医疗卫生支出6.15万元,完成预算100%;住房保障支出17.92万元,完成预算100%。年末结余资金0万元。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四川省十项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021年财政资金支出无违规记录。
(二)结果应用情况。
自评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总体情况较好,绩效目标和自评公开及时。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乐山市妇联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准确、绩效目标编制合理,预算按进度执行,项目资金的审核与拨付程序合规、手续齐全,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四川省十项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只存在项目支出进度稍显不足的问题。
(二)存在问题。
自评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总体情况较好,项目支出进度稍显不足。
(三)改进建议。
进一步加快项目实施,按时完成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