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区)政府妇儿工委的性质及基本职能

来源:乐山妇联 时间:2011-03-22 浏览量: 打印

摘要:县(区)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是县(区)政府负责妇女儿童工作的协调议事机构,负责协调和推动政府有关部门执行妇女儿童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发展妇女儿童事业。其基本职能是:   1、协调和推动政府有关部门做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  2、协调和推动政府有关部门制定和实施妇女和儿童发展纲要; 3、协调和推动政府有关部门为开展妇女儿童工作和发展妇女儿童事业提供必要的人力、财力、物力; 4、指导、督促和检查下级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工作。

 县(区)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是县(区)政府负责妇女儿童工作的协调议事机构,负责协调和推动政府有关部门执行妇女儿童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发展妇女儿童事业。其基本职能是:   

    1、协调和推动政府有关部门做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  

    2、协调和推动政府有关部门制定和实施妇女和儿童发展纲要;

    3、协调和推动政府有关部门为开展妇女儿童工作和发展妇女儿童事业提供必要的人力、财力、物力;

    4、指导、督促和检查下级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