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拐卖未成年人街头乞讨等现象,全国妇联日前发表声明,呼吁广大群众增强反拐意识,积极提供拐卖犯罪线索。如果发现有虐待、组织、强迫、利用未成年人街头乞讨嫌疑以及疑似拐卖行为,要及时拨打110报警,或拨打12338妇女维权热线。
声明要求,接到妇女维权热线后,各地妇联要立即受理,详细记录,提供咨询,并将相关信息通报公安部门核查。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各级公安机关接到妇联组织通报的信息后,要立即部署核查,从中发现拐卖犯罪线索,及时立案侦查,抓获拐卖犯罪分子,解救被拐卖妇女儿童,严厉打击拐卖犯罪。其中,对来历不明、疑似被拐儿童,要及时采血检验后录入全国打拐DNA信息库。
据了解,2010年11月,全国妇联会同公安部发出通知,建立来历不明疑似被拐妇女儿童和被解救妇女儿童信息通报机制。通知要求,各级妇联组织要充分发挥密切联系妇女群众的优势,依托建在2000多个县(区)妇联的12338妇女维权热线,建在街道、乡镇的妇女维权站(点)及建在村和社区的妇女之家,对于涉及拐卖妇女儿童的举报、投诉,以及发现来历不明、疑似被拐的妇女儿童,及时将有关信息通报同级公安机关或拨打110报警。
通知规定,各级公安机关要将解救的被拐卖妇女儿童信息及时通报同级妇联组织,并与妇联组织加强协作配合,结合本地实际,共同采取措施加强对被拐卖妇女儿童的救助、康复工作。基层妇联组织要按照国家反拐行动计划及其实施细则的要求,主动了解妇女儿童的需求,加强与社区相关部门协调联动,开展走访关爱、教育培训、心理康复等多种形式的维权服务,注意保护被解救妇女儿童的个人隐私,帮助被解救妇女儿童尽快回归家庭、重返社会,切实维护被解救妇女儿童的各项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