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赔偿金不属夫妻共有

来源:乐山妇联 时间:2011-03-04 浏览量: 打印

摘要:咨询:  童先生的一个朋友因交通事故致残,肇事方赔偿给了十万元的残疾赔偿金。现他们夫妻离婚,这笔赔偿款是否要拿出来平分? 律师答复: 根据婚姻法第18条第2项的规定: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属于其个人财产,据此规定,你朋友所获得的十万元的残疾赔偿金应属于其个人财产,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平分。

    咨询: 
    童先生的一个朋友因交通事故致残,肇事方赔偿给了十万元的残疾赔偿金。现他们夫妻离婚,这笔赔偿款是否要拿出来平分? 
    律师答复:
    根据婚姻法第18条第2项的规定: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属于其个人财产,据此规定,你朋友所获得的十万元的残疾赔偿金应属于其个人财产,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平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