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性看,让女工享受“例假”假期,或者是“招工难”倒逼出的一个出奇制胜的策略,但这丝毫不损这家企业的良苦用心。即便仅仅是半天假,亦可窥视到其中难能可贵的人性关怀,值得一赞,更期待更多企事业单位效法。
应该说,让女职工“例假”带薪休假的呼声早已有之。全国妇联一项调查报告显示,有近八成的妇女在经期没有得到特殊保护。全国政协委员张晓梅曾在2008年全国两会上提交“女性经期应有法定休假”的提案一度引发热议,还曾有女律师上书全国人大建议立法保障“经期带薪休假”。
调查归调查,呼吁归呼吁,因《劳动法》对女性经期休假制度没有规定,目前所知除南京市通过“事业单位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参考样本”将“经期休假”列入条款之外,“经期带薪休假”只是众多女工的一厢情愿。可以说,忽略女性生理周期的特殊性,既是相关法律的缺陷,也是人性关怀的不周之处。
从深一层的社会背景看,当“男女平等”、女性“半边天”的旗帜高高举起,女性特有的生理“弱点”不意间已被忽略多时。且不说“大跃进”年代“男人挑两百斤、女人不示弱”,“女性井下采煤突击队”等被捧为巾帼不让须眉的经典,今日女工与男性一样在艰苦岗位“全勤”劳作、夜以继日加班加点的“女强人”同样为人津津乐道。殊不知,其背后恰恰是对女性关爱的缺失,乃至对女性身心的损伤。
给予女性“例假”带薪休假权利,事件不大,但可以肯定的是,这也是对女性生命质量的实实在在的关爱。因而,这家企业的破冰之举无疑具有积极意义。社会对女性的关怀,应该体现在各个细节之中。不久前,广州两会上有政协委员提出立法规定男女厕位比例以解决女性“如厕难”的问题,也属应该考虑的范畴。社会对女性的尊重,还应当体现在反就业中的性别歧视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