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妇联坚持“党建带妇建、妇建服务党建”的原则,主动作为,将妇联工作与中心工作有机融合、创新开展,在基层组织设置、工作手臂延伸、服务平台搭建等方面下功夫,让妇联改革落实在基层、延伸到社会、服务于妇女。
顶层设计发力,部署“一张网”。以妇联改革为契机,健全基层妇联组织网,画出最大同心圆。全市2245个村(社区)全面完成妇代会改建妇联工作,选举主席2245名、专兼职副主席 2396 人、执委 24648人,其中,全市妇联执委中专职妇女工作者占50%;基层和优秀妇女占60%;少数民族占10%左右;非中共党员占25%左右;生产和工作一线、两新组织、村(社区)妇女分别占有一定比例。妇女干部平均年龄在45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占85%左右。
组织领导有力,规划“一盘棋”。组建3支队伍,延长妇联工作“手臂”。成立“乐山市女企业家协会”1个,组织动员女企业家协会中的执委开展“脱贫攻坚,巾帼同行”活动,累计募集帮扶资金810万元,结对帮扶贫困户1088户3453人;成立农村留守妇女“互助队”227个,组织3500余名留守妇女开展助耕、助收、助学活动1.5万余场;建立各类巾帼志愿服务队445支、发展志愿者1.7万余人,以院坝会、分享会、公益讲座等形式,举办各类讲座160余场,覆盖3000余名城乡妇女。
配套服务助力,凝聚“一条心”。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基层妇联组织转型发展路径,建成基层示范“妇女之家”500个,搭建妇女公共文化服务平台,将市中区县街社区、沙湾区绥山社区、犍为县漱玉社区和瑞雪社区等4个社区打造成“妇女之家”升级版—“妈妈家”,凝聚了2.5万多个家庭、4.8万余名妇女,累计培训妇女7000人次,其中70名学员获社区义工服务证,152名刺绣培训学员签定用工合同,成功调和家庭矛盾20个、调解家庭纠纷20件、有效防治家庭暴力26起,形成的可复制经验被市深改办在全市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