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乐山市妇联《关于开展2019年度乐山市三八红旗手(集体)评选表扬活动的通知》文件要求,按照推荐表扬程序,经乐山市妇联党组审议通过,现将拟推荐表扬的乐山市三八红旗手30名、乐山市三八红旗集体18个对象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0年3月2日—6日。公示期内,如对拟表扬的个人和集体有不同意见,可以电话、邮件等形式向市妇联组宣部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2425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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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乐山市三八红旗手(集体)拟表扬对象名单
乐山市妇女联合会
2020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