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乐山市妇联、乐山市综治办《关于评选表扬乐山市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通知》(乐妇〔2018〕6号)文件要求,按照推荐表扬程序,经征求市纪委意见,现将拟推荐表扬乐山市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20个、先进个人20名对象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18年2月24日—3月2日。公示期内,如对拟推荐表扬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有不同意见,可以电话、邮件等形式向市妇联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2425502
电子邮箱:2407879834@qq.com
地址:乐山市市中区天星路36号,邮编:614000
附件:乐山市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扬对象名单
乐山市妇联
2018年2月24日
附件
乐山市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扬对象名单
一、 先进集体名单(共20个)
市中区牟子镇人民调解委员会
市中区公安分局
市中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协调中心
五通桥区司法局
沙湾区公安分局
沙湾区妇女联合会
金口河区人民法院
峨眉山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
峨眉山市乐都镇司法所
峨眉山心理学会
夹江县法律援助中心
犍为县石溪镇政府
犍为县法律援助中心
井研县妇女联合会
沐川县法律援助中心
峨边彝族自治县妇联
马边彝族自治县司法局
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
乐山市人民检察院
乐山市公安局禁毒支队
二、 先进个人名单(共20名)
黄 晖 市中区公安分局土主派出所教导员
张思敏 市中区妇联主席
万粟文 五通桥区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刑庭庭长
易 兴 五通桥区竹根镇妇联副主席
袁四维 沙湾区司法局副局长
杨文明 金口河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王 波 峨眉山市黄湾司法所所长
周 瑜 夹江县马村乡妇联副主席
徐永强 四川坤宏律师事务所主任
杜 珉 犍为县妇儿工委办工作人员
李茂林 井研县研城派出所所长
龚俊华 井研县研城镇妇联副主席
刘远洪 沐川县幸福乡社会事业服务中心主任、妇联副主席
邓 勤 沐川县妇联副主席
周晓蓉 峨边彝族自治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教导员
沙玛拉根 峨边彝族自治县德古协会
余俊作 马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科长
黄 玲 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吕 静 乐山市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
杨会群 乐山市婚姻家庭咨询师协会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