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乐山市妇女联合会关于申报“乐山市巾帼文明岗”的通知》(〔2017〕54号)精神,严格按照评选要求和条件,经创建单位自我申报、县级妇联推荐,市妇联研究决定,拟将乐山师范学院特殊教育学院9个单位命名为“乐山市巾帼文明岗”,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18年2月24—3月1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的单位有不同意见,可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向乐山市妇联发展部反映情况。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2449882
电子邮箱:598294418@qq.com
附件:拟命名为乐山市2017年巾帼文明岗单位名单
乐山市妇女联合会
2018年2月24日
附件:
拟命名为乐山市2017年巾帼文明岗单位名单
1.乐山师范学院特殊教育学院
2.乐山市实验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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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峨眉山东区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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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马边彝族自治县地方税务局第一税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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