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根据《关于申报2017年四川省巾帼文明岗的通知》(川妇知〔2017〕48号)精神,严格按照评选要求和条件,经创建单位自我申报、市妇联党组会议定,拟将五通桥区人民医院、峨眉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清音阁管理处综合股、峨眉山市环境卫生管理局、乐山师范学院外国语学院分工会四个单位作为创建2017年四川省巾帼文明岗推荐单位,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1周(2017年9月5—11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的拟推荐单位有不同意见,可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向乐山市妇联发展部反映情况。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乐山市妇联发展部
联系电话:2449882
电子邮箱:598294418@qq.com
乐山市妇女联合会
2017年9月4日